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,包头市水务(集团)有限公司委托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《二道沙河(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)生态治理及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二道沙河(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)生态治理及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。
建设地点:二道沙河(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)以及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。
建设内容:本项目由二道沙河(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)生态治理工程、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、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三个部分组成。
其中,二道沙河(包兰铁路至入黄口段)生态治理工程包含防洪工程、调水工程、水质净化工程、景观提升工程4个子项工程;南海湿地修复保护工程包含湿地生态补水预处理工程、湿地生态修复工程、湿地生态保护工程、附属设施工程4个子项工程。
二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包头市水务(集团)有限公司
联系人:刘工
联系电话:0472-6171833
电子邮箱:shidixiangmu@163.com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中冶西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
地址: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86号
联系人:刘冰
联系电话:0472-6966762
电子邮箱:984180021@qq.com
四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,主要包括:姓名、住址、身份证及联系电话;
(2)根据您掌握的情况,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危害/影响;
(3)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;
(4)从环保角度出发,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(支持或反对),并简要说明原因。
五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见附件下载;
六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1、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,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。
2、公众提交意见时,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。
3、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,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。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。
特此公告!
包头市水务(集团)有限公司
2019年7月3日